(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九日)
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民兵武器要修理好。天上掉下来的、地下冒出来的,怎样对付,要有些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保存的铅印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对广州军区负责人的指示。一九六四年六月十六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大区第一书记会议上谈到军事问题时指出:要把民兵工作好好整顿一下,一个组织,一个政治,一个军事。组织,就是有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有战士,有班长,有排,有连,要有兵有官。政治,就是要做政治工作。有政治部,有政委,有教导员,有指导员,做人的工作。要讲清楚,打起仗来不要慌张,一慌张还能打仗?无论是打枪、打炮、打原子弹,都不要慌张。军事,就是要有手榴弹,有轻武器。趁和平时期,要搞点枪,基本的是每省要搞一个兵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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